组织构架

全荷兰中资企业协会的章程规定,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通常情况下至少每一年举行一次(年会)。
理事会为本协会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。现根据协会实际情况,由会长团代行理事会的职责。会长团由七名会员组成,包括会长一名、常务副会长两名,其余为副会长。
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公机构,在会长团的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
 

协会会长

南航阿姆斯特丹营业部 总经理 赫凌志‍

 

协会常务副会长

荷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 钱坤
工银(欧洲)阿姆斯特丹分行 总经理 陶风华

 

协会副会长

中远海运集运荷兰公司 总经理 李艳
中国银行(卢森堡)有限公司鹿特丹分行 行长兼荷兰国家主管 江利
中检集团欧洲有限公司 总经理 章俊欣
中国建设银行(欧洲)有限公司阿姆斯特丹分行 总经理 黄代全

 

秘书长

新华网有限公司欧洲公司 总经理 潘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