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9日,商务部认定,欧盟依据《外国补贴条例》(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, 以下简称FSR)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存在《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》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,构成贸易投资壁垒。欧盟中国商会支持商务部这一调查结果,期待欧方尽快改正不当措施,为在欧中企提供公平、公正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。
欧盟中国商会及其会员参与了商务部的贸易壁垒调查。商会及有关企业认为,欧盟FSR调查相关做法极大扭曲了外国企业在欧盟的公平竞争环境。欧盟对华FSR调查中存在诸多不合理做法,违反世贸组织非歧视性等核心原则;企业普遍对FSR 调查举证责任倒置及处罚不适当、调查程序不透明、时限要求不合理、程序缺乏正当性表示极大担忧。
在全球投资贸易增长乏力背景下,欧方FSR有关做法单方面扩大中欧在数字、绿色和高科技领域的“脱钩断链”风险。FSR,反垄断审查和外国投资审查形成中企对欧投资和发展的沉重的“三座大山”,极大增加了中企在欧投资及正常经营的合规成本和法律风险,无益于促进中欧两大经济体之间的正常经贸和投资往来。
在欧中企高度关注欧方FSR的有关动向,对中方就FSR贸易壁垒调查期间,欧委会不配合、不答复中方问卷等做法深感失望。商会认为,欧方应尽快纠正其FSR对中企采取的不当措施,以实际行动回应商业界对FSR的担忧,切实改善欧盟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。
来源:欧盟中国商会